法律问题

鸿泉物联:发行人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安排,涉及持股平台历史沿革、合伙人任职、锁定期、闭环原则及股份支付相关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19-10-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鸿泉物联
审核编号
2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07页至第1-1-133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共有杭州鸿尔、杭州鸿吉、杭州鸿显和上海禺成森四个员工持股平台;2017年度发生三次股权激励事项,分别为何军强股份转让给杭州鸿吉、赵胜贤股份转让给上海禺成森、杭州鸿显入股发行人;杭州鸿吉、上海禺成森、杭州鸿显涉及注册资本分别为60万元、55万元、33.22万元。员工持股平台均作出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承诺;发行人不存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遵循闭环原则,退出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员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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