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丰明源:注册稿继续披露历史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往来及补偿清理,需核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税务风险、违反公司法或内控缺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09-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但报告期内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资金拆借。2016年度胡黎强、夏风、上海晶哲瑞、刘洁茜与公司发生资金拆借,相关借款已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公司还披露了4次按基准日股东持股比例向股东提供无息借款,以及上海巨微150万元关联方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