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视联动力:视联有限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相关代持已解除,律师认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08-30 · 终止

公司名称
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视联动力
审核编号
8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视联有限设立时,贺铮持有的视联有限46.50%股权系由杨春晖代持,该等232.50万元出资由杨春晖实际出资,杨春晖为真实出资人;上述股权代持已于2012年9月解除。律师经查验认为,视联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史股权代持事宜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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