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视联动力:视联有限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相关代持已解除,律师认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08-30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视联有限设立时,贺铮持有的视联有限46.50%股权系由杨春晖代持,该等232.50万元出资由杨春晖实际出资,杨春晖为真实出资人;上述股权代持已于2012年9月解除。律师经查验认为,视联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史股权代持事宜已经解除。
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08-30 · 终止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视联有限设立时,贺铮持有的视联有限46.50%股权系由杨春晖代持,该等232.50万元出资由杨春晖实际出资,杨春晖为真实出资人;上述股权代持已于2012年9月解除。律师经查验认为,视联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历史股权代持事宜已经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