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数网络:程序化广告业务的广告内容合规、行业监管及业务资质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08-23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数据驱动的程序化广告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需要同时遵守互联网行业和广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从事的程序化广告业务受到互联网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广告内容违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从事的程序化广告业务不需要特别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报告期内未因经营资质违法违规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