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博通:北京思普崚曾以郑曙光代持形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解除代持过程中产生诉讼,并涉及郑曙光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权属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19-08-1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博通
审核编号
7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5至1-1-47页;第3-3-1-190至3-3-1-19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北京思普崚于2011年设立,2016年郑曙光将其持有的400万元出资额以1,550万元转让给安博通有限并办理工商变更。问询回复及补充法律意见披露,2013年北京思普崚为激励员工、优化股权结构,拟以员工持股平台或原股东代持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后因规模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决定以郑曙光代持方式实施;代持所涉出资来源为各被代持人自有资金。解除代持过程中,因郑曙光拒绝配合办理解除代持,被代持人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郑曙光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后均已撤诉或结案,各方达成和解并解除代持关系。郑曙光作为发明人的相关专利系其在北京思普崚任职期间执行工作任务形成,申请人均为北京思普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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