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斯达: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进口申报不实受到皇岗海关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19-08-07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7年8月7日,发行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进口梯度放大器一批,因报关单申报进口的3个梯度放大器未见实际进口,另发现有覆铜板及半固化片未申报,皇岗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对发行人科处罚款5,000元。发行人已于2017年8月11日足额缴纳罚款。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显示,公司被认定为一般信用企业,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