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晨股份:发行人历史上与TCL王牌、创维投资、天安华登、FNOF、嘉兴珐码等投资人存在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及附条件恢复安排,注册稿阶段披露相关安排已经终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19-07-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在引进5家投资人时签署的投资协议存在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等特殊权利安排。2018年8月22日,发行人与TCL王牌、创维投资曾补充约定在IPO未通过、撤回、未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上市等情形下恢复特殊股东权利。注册稿进一步披露,发行人在引进上述投资人时所签署协议中未约定估值调整机制,发行人已分别与TCL王牌和创维投资签署协议,终止上述特殊股东权利的附条件恢复约定,发行人与新股东之间不存在特殊协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