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柏楚电子: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涉及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及潜在行政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07-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自有房产,向第三方合计承租4处、面积合计约6,237.40平方米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和住宿。4处租赁房屋均已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其中1处面积6,082.32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已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共计3处、面积155.08平方米的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占租赁房屋总面积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