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交控科技: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发行人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说明控制权稳定、治理有效性及不存在规避发行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07-0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基石基金合计持股26.6639%,第二大股东郜春海持股14.8239%,第三大股东交大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交大创新合计持股14.6207%,第四大股东爱地浩海持股11.0000%。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30%的单一股东,任何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报告期内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