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微公司:1处租赁房屋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律师无法判断其是否有权出租。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19-07-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微公司
审核编号
6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境内子企业在中国境内承租10处、建筑面积合计15,335.68平方米的房产;其中9处租赁面积合计9,335.68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出租方有权出租,租赁合法、有效;1处租赁面积6,000平方米的租赁房屋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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