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微公司:发行人股权分散,认定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并需说明控制稳定及创始人团队是否实际控制公司。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07-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接近,股权结构分散。律师补充意见披露,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和支配表决权比例均不超过30%,不存在可实际支配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主体;董事会11名成员中不存在超过半数由单一股东提名产生的情形。创始人团队对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但合计表决权比例不足5%,董事会仅占2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