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峰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对关联方担保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影响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19-07-0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曾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拆出资金,相关资金在股份公司设立基准日前已全部收回;2016年度曾为关联方绎立锐光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已于2017年末前全部解除。除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