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杭可科技:2015年业务重组中,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业务、人员、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营销渠道等承接,部分人员工资社保关系逐步转移,部分专利和商标先许可后转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19-06-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2015年5月末前,发行人及关联方共同完成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5月31日,发行人与杭可仪器、通用电测、杭可精密仪器、通测通讯、通测微电子等签署《业务重组框架协议》,相关业务及人员、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营销渠道等移交发行人。2015年未能将所有员工工资和社保关系转移至发行人,主要因劳动合同跨地区转移会导致6个月内不能使用医保,部分员工有顾虑,故逐步转移;2015年12月31日签署《员工薪酬代付协议》,约定未转移员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由发行人负担、关联方代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所有员工已转移完毕。2015年12月31日,曹骥、杭可仪器、通测微电子曾将10项专利、1项商标无偿许可发行人使用并承诺不再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使用;2017年发行人无偿受让上述10项专利、1项商标,法律意见书披露相关专利权和商标转让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已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