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准科技:发行人曾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实施并终止市值增长分享计划,涉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天准合智财产份额收益权向员工授予分红权及增值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19-06-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实施市值增长分享计划,将徐一华持有的发行人股东天准合智的财产份额中的收益权授予部分员工,收益权包含股份分红和股份增值;徐一华于2015年、2016年分两次向共计95名员工授予收益权;2017年9月,徐一华分别与当时仍在职的全部62名人员签署终止协议;2017年11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