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兴源创:投资设立美国华兴时未及时办理境外投资发改备案手续。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19-06-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就2014年投资50万美元设立美国华兴事宜,公司已办理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并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就向美国华兴增资800万美元及股份制改制名称变更,已办理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变更;就美国华兴2017年投资设立越南华兴,已向商务主管部门履行境外再投资境内报告义务;投资设立美国华兴及增资已办理外汇登记及汇出手续,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披露文件同时说明,公司具体经办人员因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未及时向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发改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