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睿创微纳: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及解除安排,涉及股权权属清晰性和潜在纠纷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19-06-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睿创微纳
审核编号
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44页至第3-3-1-47页、第3-3-1-94页、第3-3-1-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睿创有限设立时孙仕中、尚昌根作为名义股东代表方平持股,相关出资由方平筹措并提供;2011年股权变更中,彭佑霞作为郑加强的股权代持人受让睿创有限出资,对价由郑加强实际筹措并支付;2018年4月20日,郑霞与郑加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发行人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郑加强,披露称该等股份系代郑加强持有,本次转让目的为解除代持关系,交割手续已办理并记载入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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