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沈鼓集团:发行人子公司喀什气体因安全生产手续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发行人环保、安全生产合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7-07 · 提交注册

公司名称
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沈鼓集团
审核编号
21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7页至第1-1-178页;第3-3-1-16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4年1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作出(喀)应急罚[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喀什气体未进行安全预评价开工建设、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给予喀什气体罚款人民币10万元。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音,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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