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澜万锦: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6-07-0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江苏安澜万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安澜万锦
审核编号
220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第1-1-329页至第1-1-331页;第3-3-1-63页至第3-3-1-64页、第3-3-1-7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主要为发行人从关联方拆入资金。法律意见书披露,安澜万锦与上丰投资、刘言、梁建锋存在资金拆借:上丰投资2023年拆入1,860万元、拆出260万元,2024年拆出1,500万元;刘言2024年拆入740万元、拆出740万元;梁建锋2024年拆入50万元、拆出8.60万元、期末41.40万元,2025年拆出41.40万元。越南新朗与刘言、朱春明亦存在资金拆借。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前期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等内控不规范情形,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规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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