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麦机械:发行人承租物业存在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符、出租方未提供不动产权证及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麦机械
审核编号
220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2页至第1-1-123页;第3-3-1-32页至第3-3-1-3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物业合计26处。其中,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55号2单元2502租赁房屋存在实际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符情形,租赁备案未办理;海口市琼山区富力首府D16-2盈泰广场1507租赁房屋未取得出租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但出租人提供了《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与出租人一致,租赁备案未办理。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租赁房产中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合计1项,尚未办理租赁备案合计5项,租赁房屋存在实际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符合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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