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安股份:发行人原已吊销子公司维安新材料在注销过程中因长期未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受到500元税务简易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维安新材料成立于1999年8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维安股份持股43%。维安新材料因未按规定进行年检于2006年2月起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因无法联系股东上海瑞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税注销,企业维持吊销状态。维安新材料于2024年1月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清算,2024年9月完成企业注销登记,2024年12月完成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06年11月至2024年9月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2024年11月13日对维安新材料作出罚款500元的简易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