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安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少量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6-30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上海维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安股份
审核编号
218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96至1-1-97页;法律意见书第3-3-1-60至3-3-1-6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已缴纳人数分别为743人、806人、888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8人、3人、4人;住房公积金已缴纳人数分别为742人、806人、888人,未缴纳人数分别为9人、3人、4人。未缴纳原因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协保人员、当月离职人员及2023年1名员工自愿不由公司缴纳。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892人,未缴纳4人;应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为892人,未缴纳4人,其中均为1名协保人员、3名当月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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