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盐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已解除或履行完毕。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井井储能担保的情况。井井储能原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盐金坛的间接控股子公司;2020年12月22日,中盐金坛召开股东会,同意为井井储能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系统国家示范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4.00亿元事项中的2.2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1年2月23日,中盐金坛签署《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2023年9月28日,井井储能成为中盐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2023年12月29日,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出具同意解除保证责任的函,中盐金坛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除重大关联担保外,报告期内长寿盐化还曾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重庆天渠管道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按14%比例计算为186.9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担保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