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电建新能: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权属证书、权利人更名、划拨土地说明及出租方权属证明等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用于经营的并网发电项目涉及自有房产404处,面积约437,393.91平方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取得352处房产权属证书,面积约291,357.42平方米,占自有房产面积约66.61%;尚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52处,面积约146,036.49平方米。其中1处已取证房产证载权利人仍为发行人曾用名,正在办理更名;52处未取证房产中,48处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或主管部门说明,剩余4处暂时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自有土地方面,截至2025年3月31日,涉及自有土地3,487宗,面积约18,802,734.92平方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取得3,448宗土地权属证书,面积约18,123,967.45平方米,占全部自有土地面积约96.39%;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土地39宗,面积约678,767.47平方米,其中33宗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或主管部门说明,剩余6宗土地面积约32,025.13平方米尚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且未取得主管部门相关说明。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划拨土地中,尚有76宗、面积约540,392.40平方米未取得地方政府或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的说明或证明文件。租赁房产方面,承租房产128处,剩余2处出租方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或未能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占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全部自有及租赁房屋总面积比例为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