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龙证券:部分5%以下股东不符合证券公司股东资格规定,部分股东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潜在纠纷或变动风险。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6-29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龙证券
审核编号
16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第1-1-97页至第1-1-10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5家法人股东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合计持股191,572,725股,占总股本3.0239%。具体包括东旭集团、江阴澄星、江阴汉盈、厦门厦信、中国星火等,原因涉及可能严重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被立案调查等。自然人股东荣军所持部分股份因刑事案件被冻结,发行人未能知悉被冻结股份具体性质;何超所持股份与原股东汪伟莉刑事案件相关,存在合同无效及被冻结执行风险。申报稿还披露,截至2022年12月20日,13家法人股东与1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38,932.21万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5家法人股东与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21,198.87万股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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