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伊莱特:发行人申报前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就离职合伙份额处理、股份锁定及私募基金备案属性进行披露和核查。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6-28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伊莱特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伊莱特
审核编号
22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7页至第1-1-88页;第3-3-1-14页至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在2019年4月、2023年11月及2025年5月通过设立持股平台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前合伙人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发行人有权要求其离职后将出资份额转让予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按激励份额取得对价及4%计息等公式确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或期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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