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龙航空:发行人航空运输服务涉及收集、使用旅客个人信息及依赖信息系统运行,需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合规。

上交所IPO · 主板 · 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 · 2026-06-1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浙江长龙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龙航空
审核编号
21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至第1-1-37页、第1-1-160页至第1-1-161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航班运行管理、客票销售及其他日常经营高度依赖信息系统,经营过程中涉及收集、使用、存储及传输旅客个人信息数据;信息系统稳定性、安全性与数据合规管控直接关系到航班运行安全、运营效率及合规经营。发行人报告期内持续完善覆盖航班运行、客票销售、旅客服务、安全管理、维修保障及经营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的信息系统建设,并对关键重要信息系统部署双机热备、双活冗余架构,重要业务数据实行本地冗余存储与异地容灾双备份管理,采取多维度、多环节的网络安全及数据合规保护措施。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在航空运输服务开展过程中涉及收集和使用旅客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等情况,已制定《数智化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已完成重要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数据合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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