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人本股份:发行人前身温州市轴承厂设立时登记为集体企业及1996年第一次增资存在历史出资瑕疵,需关注产权归属、是否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出资是否补足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6-1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人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人本股份
审核编号
216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至第1-1-39页;第3-3-1-4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温州市轴承厂设立时工商登记企业性质为集体(股份合作),但披露称其实际经济性质为张童生、陈岩水、张荣敏、汪绍兴四位创始股东以自有资金出资的股份合作企业,不涉及集体、国有资产出资。1996年4月,温州市轴承厂以企业自有资产经评估增值部分入账增加注册资本1,672.28万元,因调整已入账固定资产价值不符合当时《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构成历史出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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