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保伦股份: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及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法律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03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广东保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保伦股份
审核编号
21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36页、第1-1-173页至第1-1-175页、第1-1-389页;法律意见书第3-3-3-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共29处。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1处主要租赁物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主要用于办公用途;另有部分主要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租赁列表中山东保伦向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的云启中心办公物业权属证明和备案证明均列示为“无”,多处办公租赁物业备案证明列示为“无”。相关租赁房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替代性较强。若未来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导致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因城市规划等原因被征用、拆迁,或因未备案被主管部门处罚,发行人可能面临搬迁、同地段难以租赁类似房产或租金上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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