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保伦股份:发行人因不合规发票税前扣除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法律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6-0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二稽处[2023]191号),主要系公司2015年将取得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0.90万元)及2020年将取得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40万元)进行了税前扣除,但相关发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发票。公司收到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并自行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共计12.42万元及滞纳金11.16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