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威邦运动:申报前已制定并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平台运行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适用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5-1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申报前存在已制定及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期权激励安排。2021年11月20日,威邦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激励对象共45名,为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获授股票数量合计1,300.00万股,占发行上市前总股本3.25%,授予价格1.50元/股,实施方式包括激励对象直接向发行人增资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鑫邦合伙间接向发行人增资。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4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售及解锁安排等约定。股权激励对象均为发行人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不涉及外部人员;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72个月,计划约定了解锁、减持及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