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集团:发行人部分子公司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并存在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主体向社保主管部门申报人数少于在册人员的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阳光集团
审核编号
15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1页至第1-1-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底,华融商贸及华泰能源曾存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其用工总数10%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末,禹门口供水存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其用工总数10%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率逐步提高,但截至2022年6月30日仍存在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缴人员。发行人及11家子公司因实际经营地处农村地区、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意愿不强,客观上存在向社保主管部门申报人数少于在册人员的不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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