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集团: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起环保行政处罚,并存在部分项目开工建设早于环评批复、桩基工程建设早于施工许可证的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3-31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自2019年1月1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12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涉及废气或废水超标排放、原煤或精煤堆场扬尘防治不足、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缺失等事项。报告期内,部分项目存在开工建设早于环评批复的情况,但其后均已取得环评批复;部分项目存在桩基工程建设早于施工许可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