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曙光集团: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由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4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后补缴等劳动保障合规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3-27 · 终止

公司名称
安徽曙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曙光集团
审核编号
20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7页至第1-1-99页;第3-3-1-59页至第3-3-1-6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境内在职员工1,986人,已参保社会保险员工1,938人,未参保社会保险48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1,934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52人。未缴纳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当月新入职、外地参保由公司补贴以及4名员工因缴纳意愿不高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4名员工已于2024年8月完成住房公积金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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