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百菲乳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关联交易,需关注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及是否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损害股东利益。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1-30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百菲乳业
审核编号
207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2页至第1-1-303页;第3-3-3-17页至第3-3-3-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合计27.00万元,具体为塞上百菲向关联方宁夏兴源达拆入10.00万元和17.00万元,两笔资金均已于2025年2月20日偿还。关联方应付款项中,2024年12月31日宁夏兴源达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27.00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未损害发行人利益,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不利影响,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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