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林平发展:发行人与民基投资等相关方曾签署带有特殊权利条款的增资协议,涉及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知情权、同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同等待遇、股份回购等安排。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1-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林平发展
审核编号
20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0页至第1-1-52页;第3-3-1-66页至第3-3-1-6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2月18日,民基投资与发行人、李建设、浩腾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民基投资增资32,700万元认购656.11万股,并约定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知情权、同售权、反稀释权、优先清算权、同等待遇、股份回购等特殊权利,其中股份回购触发事项包括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完成首发、知识产权侵权导致无法首发、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受到特定处罚、刑事处罚、主营业务重大变化、核心资产被强制执行、资金被关联方占用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等。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