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红板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量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控股股东香港红板代收子公司红板电子货款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并存在关联租赁、关联采购、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需关注独立性、内部控制、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公允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5-11-2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少量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第三方回款包括客户母公司回款、客户破产由破产管理人回款、香港红板代收货款;香港红板2022年、2023年代收货款分别为359.85万港元、0.72万港元。发行人海外销售订单原主要由香港红板承接,2019年设立红板电子承接香港红板外销业务,少部分客户出于交易习惯仍将货款支付给香港红板。报告期内存在香港红板代收子公司红板电子货款情形,除此之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资金。公司还存在向关联方租赁香港房产、采购住宿餐饮娱乐服务、接受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