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陕西水电:发行人存在部分自有土地、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租赁土地、租赁房产、租赁屋顶涉及权属证明、审批或备案手续完善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9-05 · 终止

公司名称
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陕西水电
审核编号
203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页、第1-1-30页至第1-1-31页、第3-3-1-23页至第3-3-1-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主要资产为清洁能源电站,土地及房产数量较多且性质和权属情况复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暂未取得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后续取得无障碍专项证明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占比为1.64%,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暂未取得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后续取得无障碍专项证明的房屋建筑物面积占比为6.40%。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240宗土地使用权,其中225宗已取得权属证书,15宗合计约69,990.69平方米正在办理权属证书;自有房屋及建筑物共130处,其中82处已取得权属证书,48处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租赁土地共94宗,租赁房产22处,并存在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房屋及屋顶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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