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泰安能:发行人存在3名需标注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东,申报稿签署时尚未取得国有股权标识管理批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5-09-01 · 终止

公司名称
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正泰安能
审核编号
19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第3-3-1-24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绿色基金、工银金融、中银投资3名国有股东,合计持有16,251.43万股,持股比例6.66%。上述股东属于需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国有股东标识的国有股东,但截至申报稿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未取得国有股权标识管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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