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福建德尔:发行人历史融资中存在业绩承诺、上市承诺、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知情权、最惠条款及董事会/股东会特殊决议事项等特殊股东权利或对赌安排,需要关注是否彻底终止、是否附恢复条款及是否影响控制权或发行上市条件。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8-22 · 终止

公司名称
福建德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福建德尔
审核编号
197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6页至第1-1-81页;第3-3-1-31页至第3-3-1-3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融资中,邱国龙、福睿创信及其他投资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等签署协议,约定估值保护、业绩承诺、上市承诺、优先认购、反摊薄、最惠、共同出售、优先清算等条款。A轮融资及深创投系可转债转股安排中,投资方享有公司治理、业绩承诺、回购权、优先清算权、优先认缴、反稀释、优先购买、共同出售、知情权等特殊权利。B轮融资中亦约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业绩承诺、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共同出售、知情权等条款。披露文件显示,与发行人作为义务方相关的特殊权利条款已作不可撤销、不可恢复、自始无效的终止;部分由主要股东作为义务方的条款存在自动终止并附效力恢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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