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友升股份:发行人与股东之间曾存在回购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清算权、业绩承诺等特殊股东权利或对赌安排,需核查其解除情况及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或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8-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友升股份
审核编号
20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3页至第1-1-34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达晨创联基金、金浦临港基金、金浦科创基金、上海骁墨、上海联炻、杉创智至、杉晖创业等股东曾享有不同类型特殊权利。相关各方已签署补充协议或解除安排,约定特殊股东权利自申报上市材料、提交合格IPO申请或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地终止且自始无效,且无恢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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