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友升股份:发行人及子公司多处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房产,存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未取得产权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等瑕疵,需核查租赁合法性、搬迁风险、处罚风险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8-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自上海广虹处承租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曾有397.77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长春友升承租房产对应土地为划拨地且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安徽友升承租六安高新区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山东友升承租集体建设用地上房产,部分建筑物曾未办理整体竣工验收手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取得相关不动产权证书。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