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新精科: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存在劳务外包及短期劳务派遣安排,其中部分派遣单位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5-07-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存在保安、保洁等劳务外包,相关服务商独立经营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注册稿进一步披露,因2024年末订单增加及部分员工返乡等临时性因素,发行人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存在短期劳务派遣,用于材料检查、铆压、包装等岗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派遣用工人数61人,占用工总量1,028人的5.93%,未超过10%。发行人与江苏新志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劳务派遣协议,但该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