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青岛青禾: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及第三方回款等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其中资金拆借和转贷具有贷款合规、资金占用及内控规范属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5-05-30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因生产基地搬迁至越南、生产经营发展短期资金周转紧张,曾通过青岛市企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通民间资本有限公司等资金平台进行短暂过桥融资,2019年度合计12,400万元、2020年度合计11,940万元;公司亦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报告期内还存在银行贷款通过供应商或子公司受托支付后转回发行人账户的转贷行为,涉及齐鲁银行、建设银行等贷款,受托支付对象包括道恩集团、扬州海众织物、青岛星月家建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优森纤维等。发行人同时披露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