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烨隆股份:发行人部分辅助性临时建筑未取得房产证,且存在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需关注主要财产权属瑕疵及租赁备案瑕疵对持续经营和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5-08 · 终止

公司名称
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烨隆股份
审核编号
159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3页至第1-1-114页;第3-3-1-16页至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现有厂区内部分辅助生产性设施和办公设施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主要为门卫、车库、仪器房等生产辅助性临时用房;该等未办证房产位于发行人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自有厂区内,占地面积合计1,031.89平方米,占发行人生产使用房产面积的1.25%。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发行人租赁使用部分房屋,相关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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