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烨隆股份:发行人曾存在使用实际控制人母亲个人卡收取废旧物资销售款、支付员工薪酬及关联方占用废料销售款情形,需关注资金独立性、财务内控、纳税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合规问题。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5-08 · 终止

公司名称
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烨隆股份
审核编号
159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6页至第1-1-267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人卡收付款项情形,个人卡主体为实际控制人的母亲,主要用于收取废料物资销售款和支付员工薪酬。发行人披露自2020年10月之后不存在个人卡代收废料情形,自2018年11月之后不存在通过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情形。公司曾存在关联方占用废料销售款的行为,已在报告期内进行清理和规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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