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阳科技:发行人前身由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改制设立,因参加改制职工人数较多,设立时由48名股东代表代1073名实际出资人持股,并形成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历史情形。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04-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阳科技
审核编号
18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1页至第1-1-40页、第3-3-1-19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海阳科技最早可追溯至泰州市合成纤维厂,后更名为泰州市帘子布厂;1993年5月并入南化集团并更名为南化集团泰州化纤公司;2006年改制设立海阳有限。海阳有限设立时,参加改制的1121名职工以4815.95万元净资产出资,因受限于当时《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由工商登记的48名股东代表代持其他实际股东股权,1073名实际出资人与48名代表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因国企改制形成员工股权代持且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已于2018年末依法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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