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阳科技:发行人有限责任公司阶段因国企改制和员工持股形成实际股东超过200人、股东代表代持及工商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匹配等历史不规范情形,注册稿阶段披露已完成代持还原并取得政府确认。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5-04-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海阳有限设立时实际出资人通过股东代表持股并签署《股权托管合同》。海阳有限成立后,部分股东陆续退股,由时任工会主席暂代公司持有再转让给其他股东;实际操作中因实际股东变动频繁,工商登记股东无法适时变更,工商登记股东与股东代表、实际股东之间一度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该情形延续至2018年12月;2020年1月整体变更股份公司时进行代持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