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淳高科:发行人设立后通过同一控制下资产、业务及股权重组将实际控制人相关经营资产注入拟上市主体,相关重组程序、定价、公允性及是否影响主营业务稳定性、资产完整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01-06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8年,为将实际控制人拥有的混凝土预制桩和管片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拟上市主体,发行人收购中淳管理拥有的经营性资产、负债和业务,收购上海中淳100%股权、温州中淳100%股权、大吉慕50%股权,并收购关联方浙东水泥制品办公房产及车位;2020年收购中淳桩基100%股权。相关标的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款、知识产权、业务合同、人员、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股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