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能燃气: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建设规划、垃圾分类、安全生产、格式条款备案、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等行政处罚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 · 2025-01-06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8项行政处罚或训诫/警告事项:安吉管道燃气因未按规定对场站SCADA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被给予警告;德清天然气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责令补办并罚款42,127.2元;建德天然气因服务站垃圾桶混投及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分别被罚款500元和1,000元;平阳天然气因储罐与站内设备、辅助用房、围墙等防火间距不足等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义乌天然气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钢结构一层加气棚,被罚款0.635万元;临安天然气因物业管理格式条款合同使用前未备案被警告;临安天然气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警告。上述事项均披露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