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浙能燃气:注册稿阶段更新披露部分租赁房产权属证明、划拨地、集体土地等瑕疵及宁海天然气曾租赁土地被调整为基本农田事项。

上交所IPO · 主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5-01-06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浙能燃气
审核编号
160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41页至第1-1-145页;第3-3-1-24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3项。租赁房产方面,1项房产合计200平方米出租人未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权属证明;3项房产合计553.53平方米对应土地系划拨地;4项房产合计1,271.24平方米对应土地系集体土地,均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但已取得相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证明。宁海天然气曾租赁前童镇鹿分村8,000平方米集体土地,后因2022年9月30日土地规划调整被调整为基本农田;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宁海天然气已终止租赁、停止使用并搬离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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